琼宇仁方律所

【劳动合规】《企业人力资源合规管理指引(江苏)》之保密与竞业限制一

发表时间:2025-08-15 10:18

和谐劳动关系

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

防范风险 创造价值

合规用工管理

编者的话 / QYRFLS

经济进入下行周期的一般情况下,企业为降低成本,多进行降薪、裁员,进而在劳动用工方面发生大量纠纷,使得企业更加陷入被动。基于此,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程、陈晚秋、张文德等在深入研究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地方性规定以及江苏省地方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共同编纂了《企业人力资源合规管理指引(江苏)》(以下简称《指引》),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劳动用工合规指导,旨在为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提供法律帮助,在解决劳动用工实际问题时作参考。


本《指引》共十五章,按重点内容解析、相应法律依据、对应管理材料进行组织编写。本公众号以若干专辑围绕部分“解析”对《指引》进行介绍。


囿于诸多限制,《指引》难免存在各种错误与遗漏,如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望与编写组成员沟通反馈,以期后续修订改正。


企业人力资源

合规管理指引(江苏)

             目录


QYRFLS



合规用工管理指引/ 要点解析

保密规定


一般规定

1.保密制度:可根据公司情况,制定通用的保密制度。对于财务、科研、销售等重点部门或信息系统、会议等重点环节,可以单独制定有针对性的保密制度,规范涉密信息的保密管理。


2.通用的保密义务适用对象一般为公司所有人员,及接触公司相关秘密的外部人员,专门的保密要求一般对适用对象进行适当限缩。


3.应当明确具体的负责部门,以及各部门内涉密事项的保密责任。


4.员工离职或退休的,仍然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一般持续至保密事项公开或离职/退休之日起五年。


保密范围

1.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不为公众所知晓:不为相关领域的人员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或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3.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告知书、承诺书等书面保密措施,分区、加密、封存、隔离、限制、禁止、返还、销毁等物理保密措施。


4.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相关对象在公司考察/工作/学习期间接触到的公司、公司客户或潜在客户及公司关联方的任何形式的涉密和内部信息。


5.可以从秘密的形成过程、具体表现形式对保密范围进行列举,前者包括重大决策、生产等环节、维护公司安全、对外活动、人力资源管理等,后者包括产品/项目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战略信息、重大交易信息等。


6.保密范围参考:设计资料、研发资料、保密配方、代码、技术资料、工艺方法、数据等与技术有关的信息,销售、财务、招投标、计划、样本、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生产计划、合同文本、规章制度、绩效薪酬、内部流程、特定试题、决议、会议纪要、考勤、请休假等管理信息。


保密管理

1.股东行使知情权的,除遵守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亦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


2.可对涉密事项进行分类,如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并明确对应的密级范围、知悉范围、保密期限等。


3.可通过制度对归集、收发、查阅、复制、传阅、借用等涉密事项利用过程进行规定,避免信息泄露。


4.对涉密事项进行管理的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查或背景调查,包括是否曾经泄密或造成泄密隐患、其本人或近亲属与公司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等。


5.针对接触涉密事项的人员,可作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的规定,前者如签订保密协议、接受保密培训、遵守保密制度等,后者如不携带涉密信息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公司秘密等。


6.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的,应当清除所有保留的涉密信息、清退涉密载体、取消涉密系统权限。离职的,还应当进行离职前谈话,告知保密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可约定履行脱密期管理。


7.针对纸、U盘等不同的载体,可根据载体的特征采用不同的区分、加密措施,纸张一般标记密级并通过保险柜等保存,U盘等存储介质一般具有保密功能,设置使用密码并明确标识。


8.涉密的计算机、外接设备、存储介质、网络设备应具备保密条件,符合保密要求,并进行登记和标识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应存储非涉密信息。


9.涉密计算机等设备不应使用无线连接设备、网络,不应与非涉密存储介质连接,同时设置独立的登录密码,安装防病毒、监控等软件,采用光盘刻录等方式手动更新。


10.涉密网络独立配置,与其他公共网络隔离处理,且不公开、不可见。


11.涉密区域应与非涉密区域进行隔离,区域内应布置门禁、监控等安防系统,并与互联网隔离。


12.访客进入涉密区域的,应当经批准,履行告知、登记、保密承诺等手续,并有专人陪同。


13.涉密内容需要销毁的,可明确具体的销毁要求,或其他处理方案。


违反责任

1.违反保密义务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2.企业可以将违反保密义务纳入到奖惩制度中,作为严重违反制度解除的条件。


3.违反保密义务并赔偿后仍然应当继续履行,且不因是否在职而拒绝履行保密义务。


4.企业可根据情况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金(审判不易支持)。


脱密期——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解除的提前通知期。


1.作用:在脱密期内企业可以对劳动者的岗位、劳动报酬进行调整(部分省认为不能调整薪资)。


2.对象: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且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期限:不超过六个月。预告解除的预告时间提前量应当大于或等于脱密期。



上期链接:

【劳动合规】《企业人力资源合规管理指引(江苏)》之规章制度与民主管理四


如有需求 无偿分享


对应法条及实务操作有关表格、文书等内容详见《指引》原文,如有需求,可无偿分享。


联系人:

陈   程律师,

电话:17315000996(微信同号)

陈晚秋律师,

电话:1880527714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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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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